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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187229/201801-61553 信息分类: 安全生产政策
内容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1-05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1-0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称: 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号: 词:

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5   保护视力色:       

宿安办〔2018〕5号

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省政府安委办为从源头加强重特大事故的防范和遏制,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管控制度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文字号:皖安办〔2017〕100号.PDF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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